關于評選2013年吉安市先進建筑企業和優秀建造師的通知
吉安市城鄉規劃建設局
關于評選2013年吉安市先進建筑企業和優秀建造師的通知
吉市建建字【2014】05號
井開區規劃建設環保局、各縣(市、區)建設局、廬陵新區建設工程管理局、局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快建筑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吉府發【2012】27號)文件精神,促進全市建筑產業加速發展,鼓勵建筑企業加強科學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綜合實力,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激勵建造師落實崗位責任,提高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開展2013年吉安市先進建筑企業和優秀建造師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先進建筑業企業的評選
(一)評選范圍
已取得建筑企業資質,并納入省廳和市局管理的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
(二)評選條件
1、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2、企業合法經營,重合同,守信譽。
3、企業各項主要經營管理指標在全市處于本行業領先水平,資產增值保值率必須大于100%。2013年平均產值,總承包一級企業必須超過2億元;總承包二級企業必須超過5000萬元;專業企業必須超過1000萬元。企業標準化和標準化工地達標。
4、企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安全文明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在全省施工安全檢查中無不合格工程,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竣工工程質量一次合格率100%。在工程質量檢查中無不合格工程項目,未發生工程質量事故。近兩年內(2011年—2012年和2012年—2013年)獲得過省級優良工程、市級優良工程、市級優良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提供參建業績),部分未開展工程質量評優的專業,參評企業應提供業主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部門評價工程質量優良的證明。
5、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較高,基礎工作健全扎實,各項統計數據真實、及時、準確、完整,注重人才開發和各項培訓,重視科技開發,有一定的科技投入。
6、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及其他不良行為記錄。
(三)申報材料
1、《吉安市先進建筑企業申報表》(一式兩份)。
2、企業的先進事跡材料(打印)。
3、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省優工程或市優工程合同和獲獎證書復印件;(部分未開展工程質量評優的專業提供業主和設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部門評價工程質量優良的證明)。
5、企業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2012、2013年度無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及工程質量、安全檢查中無不合格工程的證明材料。
6、企業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無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證明。
二、優秀建造師的評選
(一)評選范圍
在我市建筑企業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
(二)評選條件
1、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2、認真履行并完成項目承包合同中由項目經理負責履行的各項條款。在工程項目管理實踐中創造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3、嚴格執行工程項目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積極推廣應用建筑業新技術新產品,提前或按期實現合同工期,并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
4、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所承建的項目工程質量全部合格,近兩年內(2011年—2012年和2012年—2013年)獲得過省級優良工程、市級優良工程、市級優良結構工程,部分未開展工程質量評優的專業應提供業主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部門評價工程質量優良的證明。
5、嚴格施工現場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安全、質量檢查中無不合格工程,未發生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
6、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三)申報材料
1、《吉安市建筑企業優秀建造師申報表》(一式兩份)。
2、注冊建造師證書、安全考核證復印件。
3、省優工程或市優工程合同、任命文件、獲獎證書復印件(部分未開展工程質量評優的專業提供業主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評價工程質量優良的證明)。
4、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現場文明施工證明材料。
5、企業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2012、2013年度無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及工程質量、安全檢查中無不合格工程的證明材料。
6、企業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證明。
三、其他有關事宜
(一)評選申報材料各類業績期限為2012度年和2013年度。
(二)各地、各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擇優推薦的原則,認真對照評選條件,組織評選,嚴格把關,確保評選質量。
(三)各地要優先推薦開拓市外省外境外市場成績突出的企業和建造師。
(四)《吉安市先進建筑企業申報表》和《吉安市建筑企業優秀建造師申報表》請從吉安市吉安市建筑協會網站下載(網址:www.mrxzp.cn)
(五)請各縣(市、區)建設局于
(六)先進建筑企業和優秀建造師名單將在吉安市城鄉規劃建設局網站公示。
聯系人:龔玉保 龔沁蓓
聯系電話:7061172
吉安市城鄉規劃建設局辦公室
2014年3月3日